得不偿失!为摘水牛花开报废车上路,邵阳县交警:罚款2500元!
2026-03-19 22:37:49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姜红玉 | 作者:刘惠芳 | 点击量:5731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刘惠芳)春暖花开,正是野菜生长的时节,不少人喜欢外出采摘尝鲜。可有人竟为了一把野菜,将交通安全与法律法规抛之脑后,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,最终换来严厉处罚,得不偿失。

3月16日16时20分许,邵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六中队在辖区日常巡逻管控,行至金江乡政府门口路段时,发现一辆号牌为湘 EU***2 的小型汽车外观陈旧、车况较差,遂上前拦停检查。经核查,该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,安全性能完全不达标。而面对民警询问,驾驶人谭某平更是无法出示任何有效机动车驾驶证,属于无证驾驶。

原来,近期正是水牛花(野菜)生长旺盛的时节,谭某平听闻金江乡水牛花长势喜人,便想驾车前去采摘。他明知自己没有驾驶证,也清楚驾驶的车辆早已报废,却抱着“路程不远、不会被查”的侥幸心理,贸然驾车上路。没想到刚行驶至金江乡政府门口路段,就被巡逻交警逮个正着。

无证驾驶、驾驶报废车上路,均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存在极大安全隐患。报废车辆零部件老化、制动失灵、无任何保险保障,一旦上路行驶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,危及自身及过往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邵阳县交警依法对谭某平无证驾驶、驾驶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,作出暂扣机动车、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,报废车辆将按规定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。

一把野菜不值钱,一次违法代价大。

邵阳县交警提醒:春季外出踏青、采摘野菜的市民逐渐增多,出行务必遵守交通法规,坚决杜绝无证驾驶、酒后驾驶、驾驶报废车、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。不要因为一时贪鲜、心存侥幸,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冒险。平安出行始于心,拒绝违法践于行。请广大驾驶人自觉守法文明驾驶,共同守护平安、畅通、有序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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